24H直播

高雄冷凍業者涉賣過期肉 查扣肉品達11.4噸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又出現食安事件,高雄有冷凍食品工廠和食品行涉嫌低價收購快過期的冷藏肉,在冷凍一段時間後解凍,並偽造標示為新鮮冷藏肉,賣給多家餐飲業者。衛生局獲報,和檢方等單位前往工廠,查獲了11.4噸的過期肉品,將以《食安法》開罰;檢方也認定,業者涉犯虛偽標示和詐欺罪,嫌疑重大。

工廠內一箱箱肉品堆得快比人高,高雄衛生局獲報某冷凍食品工廠跟食品行販賣過期肉品;9日配合橋頭地檢署等單位,前往業者的仁武工廠稽查,查獲包含牛豬雞鴨鵝共11.4噸過期肉品,部分過期至少半年,甚至更久。

高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技正鄭慧君表示,「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44條、第52條規定,加重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據了解,工廠跟食品行由謝姓負責人夫妻經營,他們低價向大盤商或屠宰場收購即期冷藏肉品,冷凍一段時間後再解凍,偽造標示,以新鮮冷藏肉的價格賣給下游廠商,謀取暴利,但這些肉早就過期了。

工廠員工回應記者提問,「(老闆要過來嗎?)對,你再等一下。」

鐵門緩緩降下,員工低調不願多談,謝姓夫妻經營的冷凍廠跟食品行,將過期肉賣給高雄及外縣市多家餐飲業者,檢方正全力清查受害廠商及業者不法所得。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謝姓及林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示罪嫌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

檢方認定謝姓負責人夫妻倆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讓2人分別以40萬元跟20萬元交保;衛生局也將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