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內臟、嬰幼兒食品重金屬含量加嚴 7/1起上路違者可罰300萬

衛福部日前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並宣布新制將於7月1日起正式上路。此次修正內容中主要針對嬰幼兒食品含鉛、鎘等重金屬限量進行規範,另外也增訂動物內臟、堅果油籽等食品的重金屬限量。衛福部表示,7月新制上路後,市面上流通販售的產品無論製造日期是否為7月1日以前,皆仍須符合新訂標準,違者最重可依法開罰300萬元。

為強化食品中重金屬限量之管制,衛福部去(2023)年11月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內容,並預定將於今(2024)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

在經過60日的評論期後,衛福部於3月時已公布新訂標準修正內容,今(26)日正式宣布將於7月1日起實施。

此次修正內容主要分為3大項,分別為禽畜內臟類產品含鉛量、堅果油籽類產品含鎘量,以及嬰幼兒食品含鉛、鎘量等,皆針對限量標準進行加嚴或增訂。

禽畜內臟類產品含鉛量標準加嚴

新增堅果油籽類產品含鎘量標準

嬰幼兒食品重金屬含量修正

配方食品含鉛限量

飲品含鉛限量

配方食品、飲品含鎘限量

至於在預告階段曾出現過的巧克力產品含鎘限量規範,在正式公布的修正內容中已遭到刪除。食藥署解釋,是因收到專家建議可將標準訂定與國際接軌,因此決定重新規劃,預計可趕上明(2025)年1月的下一波修正案。

衛福部在今日的公告中也指出,等7月1日新制正式上路後,未來市面上販售流通的相關食品,無論製造日期是否在7月1日以前,皆同樣須符合新標準規範。

若被查獲產品超標或違反相關規定,除依法將產品沒入銷毀外,違規業者也須限期完成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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