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控告瑞士政府對抗氣候變遷作為不足,導致她們的生命蒙受極大熱浪風險的案件,歐洲人權法院9日宣判,裁定瑞士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創下司法界的首例。由於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具有約束性,將對歐洲46國乃至於其他地區引發連鎖效應。
2500名平均年齡為73歲的瑞士婦女,受夠了年年不斷上升的高溫,熱浪來襲只能躲在家裡,還得小心各種可能的健康威脅,9年前以「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的名義,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控告瑞士政府對抗氣候變遷作為不足。
位在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9日以16票贊成、1票反對,宣判瑞士政府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法規,有著「重大缺陷」,為實現減碳目標所做的努力也遠遠不足,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即「個人和家庭生活獲得尊重的權利」,並裁定瑞士當局3個月內支付原告8萬歐元。
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副主席馬赫爾表示,「我們這些年長者非常自豪,首度向法院提交氣候與基本權利議題,而且法院承認我們享有健康氣候的基本權利,我們國家應該執行那些至今都未做的措施,也就是保護我們的健康,以及保護我們所有人未來的積極措施。」
由於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具有約束性,這項歷史性的判決,將對歐洲46國乃至於其他地區引發連鎖效應。
瑞典氣候運動人士童貝里認為,「這只是全球氣候訴訟的開始,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向法院對政府究責,要他們為自己的作為擔起責任。」
不過,另外2件分別是由6名葡萄牙12到24歲不等的年輕人,以及1名法國市長提出的氣候變遷訴訟案,則是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