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遭特定代辦壟斷 文化部修正草案提十大改革
桃園陸軍龍山營區外的公共藝術「國防巨輪」,象徵國軍團結一心、鞏固國防的信念;可是一旁作品「軍旅記憶」,卻被發現是中國製造、進口,引發爭議,監察院認為,公共藝術政策推動30年,可是像「軍旅記憶」這類作品由代辦處理,反而產生弊端,年初糾正文化部。
為此,文化部14日公布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的修正草案,提出十大改革方向,包括簡化流程、刪除代辦用詞,正名專案管理廠商,並且強制揭露徵選小組等資訊;還有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廣納各領域人才,避免藝術家與評審「圍標」,並且中長程規畫設立輔導團,提供興辦機關專業輔導
北藝大動畫系兼任副教授/藝術家徐秀美說:「也許是因為中間的關係,譬如說發現這個作品 挺討好的,不知不覺的這樣的作品的形式,因為熟悉、因為方便那可能就會有很多機會一直重覆的出現,那我想這在思考上 就可以去聚焦 ,就是說追溯源頭。」
以敦化商圈的鳥籠公共藝術聞名的學者徐秀美,長年投入公共藝術的發展,並曾參與桃園地景節等的活動,就認為代辦制度有好有壞,卻可能因為個人機緣或人脈因素,同一代辦較容易取得案子下,導致部分類似風格的作品一再出現,甚至產生弊端。
慕何藝術負責人蕭芷倩表示,「他可能就是一個藝術家獨立作業完成,250萬以下這個等級他去投標,把這個東西拿掉之後,這群人他相對沒有一個符合這個工作的規模去投案,等同就是會去扼殺這些他要去做作品的機會。」
此外,因為修正草案鼓勵250萬元以下的案子,不做硬體公共藝術,由於相關案件中,高達65%為250萬元以下的案子,反而讓藝術界擔心,會讓年輕藝術家失去執行小型案子的機會,消滅代辦反而變成消滅年輕公共藝術家。
對於各方意見,文化部強調,草案的預告期60天,廣納各方意見,也希望辦法修正後,能有效遏止特定壟斷,提升藝術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