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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正宗「奶油雞」始祖 印度2餐廳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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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雞是印度菜中最受歡迎的菜色之一,據說最早是由旁遮普省的鄉村媽媽,利用剩菜烤雞加上番茄和奶油烹煮而成,但印度卻有2家餐廳都宣稱自己是奶油雞的發明始祖,其中一家老牌餐廳還將對方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用印度香料佐番茄與奶油做成的奶油雞,令人看了食指大動,連老外也喜歡吃,印度一家老牌連鎖餐廳宣稱,這道菜是由家族創店元老於1930年代在白夏瓦開第1一家餐廳時研發出來的,新德里旗艦店內就高掛創始人的照片,還有許多名人合照,店家誇口說包括美國前總統尼克森和印度首任總理尼赫魯,都曾是座上賓。

不過印度2019年才興起的另一家連鎖餐廳,也擺出奶油雞始祖的招牌,讓老牌餐廳氣得告上法院,要求24萬美金的賠償。

老牌餐廳經理古吉拉爾強調,「我們不會允許任何人奪走我們的遺產、不會允許任何人侵犯我們的品牌或口號、不會允許任何人將他們的品牌與我們混為一談造成公眾混淆,我們認為這是不公平競爭。」

老牌餐廳指控新餐廳不只誤導消費者,連裝潢風格也抄襲,但新餐廳辯稱當初老牌餐廳到德里展店時,是和家族先人合夥經營,因此他們也有權主張是奶油雞的創始人,就在雙方各執一詞時,印度民眾卻有不同看法。

新德里居民阿希說:「其實奶油雞應該來自旁遮普省的鄉間,絕對不是這2家餐廳的發明,它是來自旁遮普省某個村莊深處一位曾曾曾祖母用番茄和大蒜做出來的。」

這起官司上周首度開庭,成為印度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不管最後誰輸誰贏,奶油雞肯定因此更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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