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遊覽車險撞2行人 路口號誌與動線設計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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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和忠孝路口,有2名民眾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時,差點遭一部左轉遊覽車撞上,讓目擊者大喊要檢舉遊覽車司機。警方表示,遊覽車未停讓行人將開罰,但該路口號誌和交通動線的設計是否該檢討,引發討論。

2名民眾在綠燈時準備過馬路,一部左轉而來的遊覽車卻急駛而來,差點就撞上,目擊民眾大喊要檢舉遊覽車,「小姐,我幫你檢舉啦。」

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遊覽車綠燈通行沒有違法,警方表示,將通知遊覽車駕駛到案,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未停讓行人規定,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

羅東分局交通組長吳雅玲表示,「經調閱監錄系統相關的畫面,將通知駕駛人來到場釐清,如果確實有違反《道交條例》,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的罰款。」

實際來到現場,可以發現這個路口行人過斑馬線時,常會遇到轉彎車輛,彼此爭道,民眾認為相當危險。也有民眾指出,行人號誌時間過短,導致長者不敢過馬路。

民眾指出,「行人應該要優先,這個交通惡名昭彰,應該要有這個的機會,大家盡量遵守車輛停讓行人。」、「那邊的綠燈的話,它就只有15秒、14秒,這個時間對於一些老人家,要過斑馬線會產生很大的問題。」

行人路權意識逐漸抬頭,車輛行經路口應該多加注意,才能避免發生意外。

至於各路口號誌和動線的安排如何更完善,讓台灣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更是公部門應積極思考、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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