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與台灣大聯合取消優惠 公平會重罰4千萬與3.6千萬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灣大哥大及中華電信,在2018年10月聯合取消通話費優惠。公平會掌握2大業者的高階主管,對於優惠方案取消有互通訊息,因此認定構成聯合行為。分別處中華電信4000萬元,台灣大哥大36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台灣大哥大及中華電信在2018年10月聯合停止贈送4G資費專案「網內語音免費」、「前6個月每月666元通話費」的優惠,處中華電信4000萬元、台灣大哥大36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他們的共同取消其實會產生相當明顯的限制競爭的效果,最主要就是說,像消費者因此少掉了一些享受優惠方案的好處。所以就整個市場競爭的影響,還有消費者權益來講,這次的案子影響層面蠻大的。」
公平會掌握了2大業者高層主管事前互通訊息的證據,推論業者具有聯合取消動機與誘因,認定構成聯合行為。
而消基會也說,這樣的聯合行為已經影響到民眾的選擇權。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因為聯合行為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最終會犧牲掉我們消費者對於不同廠商的一個優劣的選擇權,因為他們採取聯合行動,就變成說只好依照他們的條件來做選擇。」
台灣大回應,對公平會的決議深感遺憾,將在收到相關函文之後研究後續應對事宜;中華電信則表示,任何資費方案的制定或調整,都是基於營運規劃考量,沒有從事聯合行為的動機與必要性,會研議相關行政救濟措施。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