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車道標可直行右轉 駕駛超車右轉吞罰
邱植培 王龍韜/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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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路段的外側右轉車道路面,同時標示直行、右轉兩種箭頭,有駕駛因為看不懂而超車右轉,遭檢舉開罰;警方表示,兩種箭頭是要讓同車道的直行與右轉汽機車各自靠邊,避免發生衝突,但「汽車在同一車道不能並行」、「汽車不得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等規定並沒有改變,呼籲用路人要遵守交通法規。
有民眾開車走外側車道,發現車道突然變寬,而且地上畫的標線也不太一樣,出現一個直行、一個右轉,總共有兩個箭頭指示,綠燈時跟著箭頭指示右轉,事後卻遭到檢舉,還收到交通違規罰單。
遭檢舉民眾孫先生表示,「如果這樣因為車道夠寬,那你又拆分兩個號誌的話,那是不是變成誤導大家會有車輛並排的狀況;新的標誌就是可能缺少公告。」
孫先生表示,8月7日下班開車行經雲林大埤鄉台一線豐田工業區路口,看到車道變寬,而且原本結合在一起的直行右轉箭頭,改為直行和右轉獨立的兩個標線,所以他從車道的右側直接超越直行車右轉,結果幾天後就收到「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的罰單,需罰1200至2400元,孫先生認為這樣的標線會讓民眾誤解,進而違規。
雲林縣斗南分局五組組長徐呈璋指出,「若駕駛人行經該路段,想從外側車道右轉,務必依照前後車流順序,不得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駛入右側車道。」
警方表示,外側車道將箭頭分開劃設目的,是要讓該車道的直行機車可以靠左,右轉機車可以靠右,這樣可以避免同車道的汽車與機車,在直行與右轉時產生衝突,並非要讓汽車並行,直行車與轉彎車還是必須保持前後、依序通過路口。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