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2023)年6月修正,全國代理教師從8月開始,1年可領12個月薪水,但在花蓮卻有10多位代理教師控訴,他們8月的薪資到現在還領不到,質疑縣府行政怠惰,已經嚴重影響到家庭生計。
樂樂老師原本就任職花蓮縣某國小代理教師,今(2023)年上學期結束時就知道下學期會再被聘用,但她卻只有學校的人事通知,沒有任何書面核定函,而且8月份的薪資到現在都還沒領到。
代理教師樂樂老師表示,「每個月的1號,就是代理教師固定發放薪資的時間。可是現在已經拖半個月,所以我這個月的房租都還沒有繳交。」
像樂樂老師一樣沒領到8月薪資的代理教師在花蓮共有10多位,共同向時代力量陳情後到縣府門口召開記者會,縣府解釋,這是因為每間學校在審核代理教師任聘資格時都需要時間。
花蓮縣政府秘書長饒忠回應,「人事制度有一定的流程,從招考到報教育處,包含是不是依規定來招考,是一定要核備。核備以後再行文給學校,學校再發聘書,然後教師再依照聘書,來報人事單位來敘薪。」
不過縣府的說法陳情代理教師無法接受,認為不管是續聘還是新聘,行政作業應該有個期限。
全國代理代課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其實今(2023)年是第一年,開始8月有給薪的部分,能理解花蓮教育處就是在作業上的部分,有稍微的不熟悉,所以延遲。但已經8月中,我相信應該要提早給薪。」
根據縣府資料,花蓮縣國中小學目前代理教師共有逾200位,依照教育部修正法令,從今年8月開始均可領到完整12個月薪資,但薪水必須依照聘任日期核定後才能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