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轉賣予詐騙集團 NCC罰台灣之星1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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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今仔日閣共電信業者—台灣之星處罰,針對台灣之星的8間企業客戶,辦2萬4千个電話號碼,才閣賣予中國的詐騙集團使用,甚至發現姓蔡的員工和犯罪集團勾結,依照電信法加重處罰,共台灣之星罰1600萬。創下電信裁罰孤一案,上懸的罰金。(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NCC上週因為台灣之星的職員,協助轉移門號,開罰100萬元,不過,追查的力道沒有減弱,NCC根據檢警的刑案偵辦動作,以及自身行政調查,發現羅姓嫌犯,與兩名同夥,成立8家公司,並且成為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申辦大量門號,再轉售給中國的犯罪集團,進行詐騙,甚至連台灣民眾及公益團體都受害,依電信法加重裁處、合計1600萬元。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8家企業社申辦大量門號,那因為台灣之星沒有落實它的,未依營運計畫來查核用戶身分,我們來做裁處。
根據檢警調查,這8家企業客戶,共申辦2.4萬個門號,如果以每個門號售價2千元不等金額計算,不法獲利相當驚人;檢警還發現,台灣之星的蔡姓員工,涉嫌與犯罪集團勾結,教導如何規避公司控管機制,接連購得大量門號。
NCC副主委翁柏宗說明:因為其職務是熟悉,整個申辦門號的業務,當然會教導怎麼來規避,整個門號申請的內部風控機制。
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法務部有要求台高檢署,整合相關的執法單位,整合所有的力量共同打擊犯罪,尤其是詐騙集團,一定要向上溯源,能夠扣押他的犯罪所得。
法務部強調,有鑑於詐騙集團猖獗,違法轉售門號給犯罪集團使用,成為國內司法單位,加強打詐的重點之一,透過高檢署的努力,包括高雄、新北等地檢署,都有偵辦類似的轉賣門號案件。據了解,NCC手中還有台灣之星內控失序的其他案件,也將進行行政調查,並參考檢警偵查作為,再行裁處。
熊楚瑜/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