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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轉售門號予中國詐團 NCC重罰台灣之星1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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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今(2)日再度對台灣之星開罰,針對台灣之星的8家企業客戶申辦2.4萬個門號,轉售中國的詐騙集團使用,還發現蔡姓員工與犯罪集團勾結,依《電信法》加重裁處,共開罰台灣之星1600萬元,創下電信裁罰單一案件累積裁處的最高金額。對於遭到重罰,台灣之星表示目前正內部討論中,將再對外回應。

NCC上週因為台灣之星的職員協助轉移門號,開罰100萬元。不過追查的力道沒有減弱,NCC根據檢警的刑案偵辦動作,以及自身行政調查,發現羅姓嫌犯與2名同夥成立8家公司,並且成為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申辦大量門號,再轉售給中國的犯罪集團進行詐騙,甚至連台灣民眾及公益團體都受害,依《電信法》加重裁處,合計1600萬元。

NCC副主委翁柏宗說:「8家企業社申辦大量門號,那因為台灣之星沒有落實營運計畫來查核用戶身分,我們來做裁處。」

根據檢警調查,這8家企業客戶共申辦2.4萬個門號,如果以每個門號售價2000元不等金額計算,不法獲利相當驚人。

檢警還發現,台灣之星的蔡姓員工涉嫌與犯罪集團勾結,教導如何規避公司控管機制,接連購得大量門號。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因為其職務熟悉整個申辦門號的業務,當然會教導怎麼來規避門號申請的內部風控機制。」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法務部有要求台高檢署整合相關的執法單位,整合所有的力量共同打擊犯罪,尤其是詐騙集團,一定要向上溯源,能夠扣押他的犯罪所得。」

法務部強調,有鑑於詐騙集團猖獗,違法轉售門號給犯罪集團使用,成為國內司法單位加強打詐的重點之一。透過高檢署的努力,包括高雄、新北等地檢署,都有偵辦類似的轉賣門號案件。

據了解,NCC手中還有台灣之星內控失序的其他案件,也將進行行政調查,並參考檢警偵查作為,再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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