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廢校爭議未解,105位學生7月底前必須轉校,今(26)日學生與家長到市府一樓廣場靜坐,還有老師在現場授課。校方正式提出訴願,教育局說尊重行政救濟的權利,但目前評鑑不通過的處分不變。
主打芬蘭式教育的台中市「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因為教育計畫評鑑不通過,面臨廢校衍生後續爭議。
26日105位在學學生到市府靜坐抗議,教師則就地以「民主自由主義和社會公約」為題授課。
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學生馮同學說:「請幫幫忙,請讓我們繼續留在星光就讀。我愛星光,因為我在星光有很多朋友。」
學生家長葉先生表示,「下學期剩下不到1個多月,就沒有學校可以念了。我希望教育局或台中市政府可以針對這個部分,考量小孩子的受教權,先讓他們可以繼續在這學校念。」
家長認為,評鑑申復決定廢校後,教育局通知轉學時間過於緊迫,希望能先原校就讀保留小孩受教權。
校方則委由律師提出訴願書,強調教審會13位委員資格有疑義,評鑑結果不具合法性。教育局主秘出面接下訴願書與學生的陳情信件,表示尊重校方行政救濟的權利。
校方委任律師莊婷聿指出,「13位其中有8位完全是體制內教育的人員,也就是說他們從來沒有實驗教育的經驗。剩下的5位,就我們所知,也是與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具有利益衝突的人員。」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郭明洲說明,「機構這邊依法可以提出相關行政救濟,在原處分繼續執行的前提下,學生他可以返回原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就讀,或是選擇其他實驗教育機構團體。」
市府曾在21日前往學校與家長溝通,但雙方並沒有共識。
教育局透露,校方課程不符計畫、帳目金流不清,且給予3次補正機會仍未改善,依規定駁回續辦申請。後續學生可選擇返回戶籍地學校或其他實驗教育機構就讀,並且提供48位教職員工就業轉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