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疑偷竊 校方指校外無調查權 失主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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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王先生從5月開始,家中財物陸續不翼而飛,裝了監視器才發現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兒,邀請鄰居同校六年級的學生,有疑似偷竊的行為。校方表示雖然有介入輔導,但沒有調查權。王先生無法接受校方的處理方式,出面控訴。
一名女童來到透天厝三樓,隨即打開抽屜,疑似抽出幾張紙鈔,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王先生出面控訴,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兒,時常邀請同校六年級的女學生來家中玩躲貓貓。從今年5月開始,抽屜內的現金陸續消失,起疑之下,10月在房內裝監視器,真的拍到學生疑似偷竊的過程。
屋主王先生表示,「她就馬上認錯,她不跟你爭,她說對不起我錯了,她偷了錢,很緊張的手在那邊捏,說她之前也偷過錢。她自己甚至還承認她以前偷過錢,被她爸爸打個半死,所以這次再被發現的話,可能會被趕出家門什麼的。」
王先生表示,當下向學校反映,得知該名女童去年就有偷竊紀錄,且有2到3名同學知情。不過校方卻沒有輔導與防範措施,直到上個月才對家長發出一張學生偏差行為案例警報,認為學校失去了教育機構的功能。校方則表示,事前已經有介入諮商,疑似偷竊學生家長也知情,但因為案發地點在校外,學校也沒有調查權,只能善盡輔導之責。
國小胡主任表示,「家長他沒有先去報警,學校真的沒有調查的權責在,所以我們只能透過詢問學生,學生是有坦承她有一些偏差行為。」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王淑懿說:「透過諮商的輔導,希望能夠重建同學之間的信任關係。教育局也已經請學校深入了解處理之外,也會加強學校的法治教育,來融入課程及活動。」
教育局強調,接獲通報就要求校方啟動輔導機制。至於學生在外偷了多少錢、還或不還、後續如何處理等問題,確實非學校能力所及。王先生則說,原本想給孩子一個機會,沒有報警,但無法接受校方的作為,本學期結束後就會為孩子轉學,並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