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正草案預告 夜市買賣動物上重罰25萬

農委會閣再提出、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是這幾冬、上大規模的修正,其中增加禁止夜市仔,買賣動物、或者是提來相送,違法上重罰25萬,親像囡仔愛耍的、撈金魚,未來攏看袂著矣,有擔頭家反映講、臨時才通知、衝擊誠大。

在夜市撈金魚,或玩遊戲的獎品是兔子或寵物鼠,這些行為在動保法修法後,將是違法行為,農委會近期再次預告動物保護法草案,要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其中增列,禁止以娛樂、營業等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動保團體認為,修補「夜市條款」漏洞,是此次的突破。

臺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 何宗勳:「把動物當作是贈品或者是摸彩品,作為交易這個部分已經是詬病很久,這次在修法當中也有被提到。我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突破。」

不過有好幾攤撈金魚的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質疑,見報才知道要禁止,農委會沒有事先溝通,憂心這麼臨時宣布,攤商會受到相當大的衝擊。

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理事長 蘇文山:「這些業者不曉得來得及來不及轉業,或是做一些必要的措施會好像很突然,也是替那些業者擔心。」

此次修法也針對過去動保員無法進入飼主家稽查動物受虐情形,特別授予動保員於緊急狀況,得進入私領域之權能。動保法自87年公布施行以來,已歷經15次修正,但仍遭批評存在漏洞,因此農委會再提修法,從原本40條條文,增加至68條。

農委會畜牧處動保寵物管理科長 宋念潔:「這次的修法是近幾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全文修正,就是罰金還有刑責的部分都有加重。」

修法包含四大面向,在強化飼主課責方面,明定動物遭棄養或沒入,飼主應該負擔在收容期間,支出的費用,另外也明訂不得販售山豬吊,此外也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強化源頭流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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