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女消防員遭性騷受創 請假休養反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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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消防局一名彭姓隊員,去年在分隊遭到性騷擾,經過醫師診斷患有急性創傷壓力反應,應該休養,不過她指控,在請假過程不但遭到主管刁難,還被認定備勤不屬於工作時間,駁回公傷假的申請,之後她提出留職停薪也被拒絕,因此被迫離職,宜蘭消防局則回應,一切都是依規定處理。
當事人彭小姐說道,「加害者他知道我在洗澡的情況下,他偷潛入我的寢室 ,我要離開浴室,回房間拿個東西,所以我在沒有穿衣服,毫無防備之下開門,然後直接撞見加害者。」
說起事發經過,語帶顫抖,彭小姐曾是名消防員,在宜蘭服務,去年遭遇職場性騷擾後,患有急性創傷壓力反應,但她控訴要請假休養,遭到百般刁難。
宜蘭消防局人員曾對彭小姐說道,「不要拿情緒當妳的擋箭牌,我不想在這時間點傷害妳,可是妳做了很多的行為,都是拿情緒做為我們必須,闖過一個法律界限的部分。」
明明在消防分隊服務,彭小姐想請假,卻被要求親自跑趟局本部,還遭言語二度傷害。
除了不給請公傷假,上級也一度擋病假,說是因為人力問題,缺班就以曠職論,還說跟她接觸時,看起來不嚴重,但彭小姐連上兩天班後,病況再惡化。
彭小姐委任律師沈靖家指出,「為什這個上級機關可以直接凌駕法條,說要住院證明,甚至要醫生拍被害人住院的樣子,確認她有住院才願意給病假。」
診斷證明佐證都沒用,直到最後住院了,才核准她的病假申請,就怕之後出院,請假又被刁難,彭小姐改提留職停薪,仍舊被拒絕,無奈被迫離職。
宜蘭縣消防局第二大隊長林文雄表示,「備勤屬於上班時間是勞動部的規定,我們機關認定還未達到公傷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李怡萱指出,「備勤這是他的法定勤務之一,所以基本上,他應該就是要把他算在是執行職務的這件事情上。」
備勤期間被性騷擾而受創傷,算不算公傷假?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宜蘭消防局表示,彭小姐休養的3個月,有提供心理諮商輔導,也有到院慰問;而宜蘭縣長林姿妙態度低調,只回應絕不允許性騷擾。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