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趁保護令核發空檔 年前殺妻縱火被捕

台南下營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家暴案,一名男子趁太太申請的保護令尚未核發下來前,這個月14日凌晨前往太太娘家,意圖殺害太太並縱火,所幸消防獲報及時趕到,才讓重傷的太太送醫後撿回一條命,警方同一天也在台中逮捕逃逸的丈夫,全案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深色衣褲的男子14日凌晨拿著油桶跟繩子,來到太太位於台南下營的娘家後方,順鐵窗爬上3樓進入住宅,找到太太跟孩子的臥房後,意圖殺害太太。

受害當事人指出,「他一進來就勒我,要我死,完全不給我活命的機會。」

太太重傷後,丈夫明知孩子就在屋內卻縱火逃逸,所幸消防獲報即時趕到、滅火,並將太太送醫,才讓太太撿回一條命,而男子隨後也在台中被警方逮捕。

台南市麻豆分局副分局長謝岳昇說道,「家屬表示,這名婦人因遭受丈夫家暴而申請保護令,9日兩人還為此出庭,沒想到男子竟趁保護令尚未核發時,對太太痛下殺手。」

律師說明,保護令分3種,通常保護令需1至3個月的審理期,但狀況危急時建議直接報警、申請緊急保護令。

律師李茂增說道,「緊急保護令只要4小時就會下來。」

身上的傷疤及燒得焦黑的房子讓太太及家屬心有餘悸,律師坦言台灣雖有保護令,但缺乏相應機關去嚴格執行,導致對被害人保護不足。

婦女救援基金會則提醒,若擔心施暴者得知受害人行蹤後會有過激行為,可告知警方或社工等,評估可否即刻入住庇護所,避免自身跟子女等親友因行蹤暴露而遭受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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