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槍殺計程車司機纏訟15年 林金貴更二審無罪

王柔婷 孟昭權/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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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5年,被指控殺害計程車駕駛的林金貴案,在更二審出現大逆轉。先前更一審被認定有罪並判無期徒刑之後,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宣判林金貴無罪,認定他在被指控犯案時的頭髮長度,和監視器畫面上嫌犯的頭髮長度,有明顯落差,而檢察官的證據也無法證明被告犯罪,因此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至於另外一起,東港漁船船長陳火盛,因為捲入運毒案,被判18年入監,結果入獄8年後,在109年聲請再審,成功獲釋。高雄高分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陳火盛有參與運毒,判他無罪,而最高法院,也在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一度被關8年,聽到獲判無罪的船長陳火盛鬆了一口氣。捲入跨國運毒案的他,因聲請再審成功獲釋,義務律師團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9日接到判決書,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火盛無罪確定。還有另一案,就是遭控槍殺計程車司機的林金貴,官司纏訟15年,上午更二審判獲判無罪。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行政庭長邱明弘說明,「(被告)不可能長到案發現場監視錄影影像的凶手,長髮披肩的髮型,現場客觀事證如槍彈、毛髮以及指紋等等,經過查證及鑑定的結果,都跟被告無關。」

法官認為,林金貴在民國96年1、3月時髮型是耳上的短髮,但事發是當年5月,兇手為披肩髮型,經醫院鑑定後認定,林金貴不可能隔2個月,頭髮就長到兇手髮長長度,審酌檢察官提出的其他證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等原因後,判林金貴無罪。

林金貴說:「非常的緊張,心臟跳來跳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林金貴姐姐則表示,「既然給了我們無罪的判決,那我希望說以後就可以平安順利了。」

林金貴案轉折數次,先遭判無期徒刑後入監服刑3000多天,在協會協助下改判無罪,檢方上訴,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這次更二審又逆轉為無罪,但全案還可上訴。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我們很希望法院的判決內容可以交代,並不是罪證不足以判決林金貴有罪,而是林金貴並沒有涉犯本案。」

協會呼籲檢察官別再上訴,而是要對此案重啟調查,找出真正的兇手,以告慰亡者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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