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基層警消籲工時上限應入法 人事總處:持續檢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立法院五月底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85號,修法維護警察消防等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權,不過今天有警消基層團體舉行記者會要求,人事總處應明訂工時上限,並聽取基層團體建議。人事總處回應表示將會持續檢討相關制度,維護健康權,並要求相關機關持續聽取基層聲音。
不管是火災現場消防人員全力救火,或是陳情抗議場合警員站在第一線維護秩序。警消人員常常由於勤務需求超時工作,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認定相關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人員,服勤時數合理上限等健康權相關規定需要檢討,立法院雖然5月底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但工時部分授權機關自行訂定上限,有基層警消人員要求人事總處訂出統一規範。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會員代表黃升表示,「我們都是人 我們都有自己的家庭,我們都有自己身體的極限,為什麼我們的工時上限就可能會由機關自己訂定,訂出一個不同的工時上限,這應該是由人事總處有一個中央的機構統一去訂定,身為一個人、一個公務員,我們的最高的工時上限。」
他們也質疑人事總處6月8日邀集公務機關討論健康權相關方案時,沒有邀集各公務員團體參與,恐怕聽不到基層的聲音。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指出,「如果你沒有傾聽基層的意見的話,你不管怎麼修,這些原則都會有問題,像是警政署現在已經開始在試行的修法之後原則,例如說月工時上限,或者是休息時間間隔,就算你勤務這樣規劃,但是實際上在(休假),還是把他直接召回,就等於直接有黑數工時的狀況。」
人事總處對此回應表示,將會持續檢討勤休制度減少工時過長情形,希望制定兼顧健康權與機關實務運作,及同仁可接受的勤休制度。像是消防人員部分,消防署111年以兩班制的工作方式為目標,未來每3年為一個循環,目標每月增加休假1日。未來人事總處與各機關也將持續聽取基層同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