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防疫旅館退房遭扣補償金 屏縣府:時間差誤解
李淑蘭 孟昭權/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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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因接觸確診者或和確診者足跡重疊,被要求匡列隔離,中央18日已宣布,從去年12月14日到2月18日被要求隔離者,住宿費用由中央全額補助。但有屏東民眾20日從防疫旅館退房前,卻被要求簽下同意書,必須扣抵補償金支付給旅館,不足額費用還要另付,引發爭議。
屏東有民眾貼出同意書,指出20日退房前,防疫旅館透過LINE傳給他同意書,並要求退房當日要簽下,但他質疑,中央18日宣布,被要求隔離者住宿費用全額補助,屏東縣政府卻要求先抵扣500元補償金用來支付旅館費,若不足額還要另外清償,引發爭議。
日前也有屏東民眾因工作關係接觸到確診者,被匡列隔離住進旅館,必須自費3萬多元,自拍影片批評太不合理。由於各縣市補助標準不一,為了解決民眾被迫隔離自費爭議,中央也決定,去年12月14日到今年2月18日,被匡列隔離者住宿費用全額補助。
屏東縣交旅處副處長倪國鈞解釋,「簽署書是針對2/14以前,防疫旅館那時候通知不及,可能有點小小的誤解,產生民眾整個困擾,縣府有點愧疚,但是事實上中央全額買單,縣府就會依照中央的規定,去辦理後續的全額補助。」
針對民眾質疑要自付差額,縣府澄清是時間差產生誤解,中央全額買單,縣府會依照規定全額補助,同意書從即日起暫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