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保育團體揭販售瀕危鯊魚 批我政府管理鬆散成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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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保育團體鯊魚守護者,日前公布調查報告「買賣瀕危鯊魚-臺灣不可告人的秘密」,指出去年12月至今年3月,走訪屏東東港跟高雄前鎮13家加工與貿易公司,發現超過一半業者,販售華盛頓公約附錄二的瀕危鯊魚的魚翅,批評台灣政府的管理鬆散,形成漏洞。
過去捕獲鯊魚割鰭棄身,長年為國際保育團體批評,並傷害台灣形象,農委會自2012年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政策,近期就有漁船違規遭重罰500萬元,收回漁業證照。
不過英國保育團體「鯊魚守護者」人員,去年12月至今年3月,走訪東港跟前鎮,訪談加工業者,發現管理鬆散,業者坦言在國內販售,不需要證明文件。
「鯊魚守護者」直指,業者承認區分不了,魚翅是否來自瀕危鯊魚。他們則發現13家加工與貿易公司,有7家超過一半販售瀕危鯊魚翅,包括華盛頓公約附錄二的大白鯊、黑鯊、花鯊等六種,該團體呼籲台灣政府應立即中止,殘忍與不永續的魚翅交易,也這種掠奪海洋資源的行為也應該停止。
對此,漁業署表示,國內嚴格執行「鰭身不分離」政策,重罰不法漁船金額,已逼近上億元。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我們已經執行了6414次的鯊魚卸魚檢查,也查獲到違規案件62件,相關的行政罰鍰有到9406萬元,只要碰到這樣的事情,我們絕對是重罰。」
調查報告指出,高度懷疑一些非法割除的魚鰭被混入,有洗魚翅之嫌,顯見未落實管理。漁業署強調,公約附錄二物種,仍可合法捕撈,在國內也可販售,只是賣到國外就必須檢附來源證明書,針對洗魚走私部分,漁業署表示都有相關管制,只要查獲都是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