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記球棒引發討論 徐國勇:從事運動不會註記
一名員警進入便利商店簽巡,另一名在店門口警戒。桃園龜山發生超商店員遭刺身亡意外,警方加強簽巡密度,店家也改以電視牆文宣,取代口頭規勸。
桃園市長鄭文燦除了建議業者應增加夜間人力,也要請警方研擬對策。鄭文燦表示,「希望這個刑事警察大隊,跟4大超商一起來討論如何提升夜間工作的安全。只要有助於提升,那我們都會支持。」
民眾說:「(夜間兩人上班)我覺得可以,因為如果遇到事情,一個人至少先報警,可是後面可能就是,老闆人事成本的問題。」
除了超商命案,面對近期接連發生的球棒暴力案件。內政部長徐國勇提出,未來警方臨檢,如果車內有球棒等危險物品,將會特別註記盼增加嚇阻力,但也引發討論。新北市長侯友宜認為,車上物品若有不法意圖,就要進一步處理。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如果有不法的意圖,尤其沒有辦法做合理的說明的時候,我們就要進一步再行確認,所以這都是我們警察在行政執行法裡面相關的規定。」
對於註記球棒一事,徐國勇也澄清,一般民眾要做運動並不會註記。行政院23日邀集相關部會,舉行治安會報,研擬對策。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明,「警察機關在接到報案後,雖然大多能迅速趕至現場、做到壓制,但是在相關犯罪證據的蒐集跟移送方面,要再加強員警的教育訓練。」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當他把球棒,在聚眾鬥毆裡面變成了打人的工具的時候,這就是危險物品。所以我們警政署在實施臨檢的時候,我們對於有幫派背景、有地下錢莊的背景的,因為這一些人都涉及了相當大的一個暴利,大家知道,有暴利就有暴力。」
警政署已經研議,11月底前在警用行動載具M-police上,除了人的註記,也要增列「物」的註記。警方未來臨檢時,對曾有暴力、幫派組織等紀錄者,若查獲車內有刀械、球棒危險物,會特別註記。未來可作為檢察官強制處分、起訴及法院判決量刑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