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訂《溫管法》徵收碳費 如何定價卻仍未知

此次環保署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首次增訂徵收碳費做為減碳的經濟誘因,不過環團批評碳費如何定價仍是空白。中研院學者蕭代基表示,光收碳費還不夠,要同時徵收碳稅才有可能達到2050淨零排放目標。環保署表示,從務實面來看,徵收碳費光要有法源這件事,就需要很多努力。

世界地球日前夕,綠色和平在環保署前呼籲《溫管法》修法若徵收碳費,一噸不應低於35美元、台幣近千元。

中研院學者蕭代基認為,若目標是2050淨零排放,單靠徵收碳費難以達到,還需要同時徵收碳稅,兩者合計的碳定價。

應達到歐盟碳交易市場的價格,今年為1噸60歐元、約台幣2000元,並逐年遞增,費率更應該入法。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說明,「單單靠碳費是沒有辦法達到,我們認為應該要有的碳的價格,來促進足夠的碳的減量,來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我建議稅和費的稅率和費率應該明訂在這法律裡面,就像我們徵收任何的租稅,都是由立法院來通過來決定的。」

環保署表示,修正草案將明定得分階段,向直接或間接排放源徵收。眼前的挑戰是收錢得先力求取得法律授權,也就是要讓修正案先過關,接下來再花半年時間訂定子法,認為先定出價格會不利於後續討論。

環保署環管處副處長黃偉鳴,「這個還需要時間,太早過於定論其實都不利於後續的討論。其實要取得這法源依據,在過去的經驗裡面,其實都需要很多努力的。」

另外針對環團批評,以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作為中央層級協調整合工作,恐是敗筆。環保署回應,這是環境基本法所明訂,若外界有疑慮,未來可強化與檢討現行機制。

至於缺乏減碳路徑,環保署表示極少數國家,在宣布淨零排放後,也馬上提出具體減碳路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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