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光電業者回扣 通霄鎮長等3人遭羈押
楊旻峰 王龍韜 /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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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通霄鎮爆發疑似貪瀆案件,鎮長陳漢志,與前機要秘書陳姓男子等三人,涉嫌收受太陽能業者回扣,相關不法所得粗估超過600萬元。苗栗地檢署經過2年蒐證,於昨天收網,這三人也遭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苗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苗栗縣調站等單位,前往通霄鎮公所搜索,帶回鎮長陳漢志及多名公所人員訊問。因為疑似爆發太陽能光電業者、申裝太陽能光電專區案收受回扣的貪瀆事件。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表示,檢方搜索25處、傳喚24人之後,認定鎮長陳漢志,還有前機要秘書陳姓被告,涉嫌收受賄賂等罪嫌,另外還有一個蔡姓廠商涉嫌行賄罪,認定他們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而且有串證之虞,所以向苗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
苗栗縣調查站2019年接獲檢舉,通霄鎮公所數個公共工程案疑似收受回扣,苗栗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歷經2年蒐證,於15日收網。檢方調查發現,鎮長陳漢志與前機要秘書陳姓男子,涉嫌在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相關不法所得粗估超過600萬元,包商蔡姓男子也涉嫌交付賄賂罪嫌,檢方訊後對陳漢志等3人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說:「目前初步統計,不法所得超過600萬元,本署將持續調查釐清案情。」
陳漢志為無黨籍,2016年從教職退休,2018年投入通霄鎮長選舉,選舉期間曾被檢舉涉嫌利用提供喪家免費接駁車服務的方式賄選,被苗栗地檢署起訴,最後二審無罪定讞,這次捲入疑似貪瀆案件,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