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排審《會計法》修法涉國務機要費除罪 藍委強力杯葛
陳淑敏 王德心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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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99條之1修法,涉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立法院今天排案審查,藍綠立委言辭交鋒,藍營砲轟總統府祕書長請假缺席,綠營則主張,國務機要費性質等同特別費,應比照特別費除罪化。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假使修法通過,96年後案件,若認定符合貪汙犯罪要件,同樣依法辦理。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日前提出《會計法》99條之1修法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被國民黨視為要為前總統陳水扁脫罪,杯葛到底。26日上午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邀請總統府秘書長、司法院等部會出席報告,不過總統府秘書長請假未出席,引發藍委不滿。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痛批:「牽涉到總統府的特殊國務機要費,他有什麼理由不來,讓我們大家要幫總統府來擦屁股。」
藍綠兩黨黨鞭費鴻泰、柯建銘同時現身委員會,面對藍營連番拋出扁案質疑修法必要,柯建銘也搬出馬英九特別費案,言詞針鋒相對。柯建銘強調,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除罪化有其正當性。時代力量認為,不宜做個案式修法。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問道:「柯建銘總召你相信,吳淑珍閨蜜的發票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表示:「回問費鴻泰委員一句話,你相信馬英九當初特別費發票是真的嗎,扁案時候案子到現在十五年了,但是有關國務機要費的案子是另外一個比較特殊的,而且除罪化絕對有它的正當性,也就是說憲法所談的平等原則。」
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則說:「我們尊重主責廳的決定。」
過往牽涉特別費的官員藍綠都有,綠營立委主張,這是歷史共業,且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兩者本質相同,2011年修法特別費除罪化,獨漏國務機要費,修法符合法律公平性。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假如會計法99條之1修法通過,也只回溯95年12月31日以前;96年以後,若認定符合貪汙犯罪要件有犯罪事實,同樣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