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因雇主疏失導致逾期居留 不滿被駁回居留申請上街抗議

陳佳鑫 謝政霖 沈志明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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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移工聲稱因為仲介及雇主的疏失,導致逾期居留,被移民署駁回居留申請,並且要求出境後重新辦理來台。人權團體和立委今天出面聲援移工,認為移民署不能只看天數、不問緣由,希望重新考量情況,才會不侵害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強調,「建議移民署,其實可以從一個人權的理由,也就是2009年台灣已經國內法化的兩公約的公政公約第13條,裡面其實就已經確保了外國人在台灣相關的權利保障,尤其涉及他們要被驅逐出境的話,其實只要有爭議,移工提出爭議的訴求,建議要聽取他們的意見,要重新審酌相關的規範。」

人權團體強調,3人中有2人有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另1名有勞動部核發的轉換雇主許可,都是正當和合理的留台理由;也呼籲移民署考量個案狀況,予以展延居留,並且修正制度,避免未來又有移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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