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蘭嶼警分駐所所長等7人 涉嫌迒國運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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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年5月,臺東蘭嶼,發生用「海釣船」掩護,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的案件,臺東縣警察局蘭嶼分駐所的所長,嘛牽連在內。彼當陣,檢察官扣押840公斤的毒品,市價超過10億。臺東地方法院,已經判決遮的犯罪的人,有的5冬、有的7冬的有期徒。蘭嶼分駐所這个所長是判6冬半,這條案猶會當上訴得。
去年5月台東警方會同海巡署,從蘭嶼外海扣押一艘海釣船回到台東富岡漁港,從船艙搬出用黑色塑膠袋包著的一包包毒品,經過警方清點,一共有多達840公斤重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ns─
檢警調查,毒販是利用蘭嶼偏遠、沿海控管較鬆的漏洞,由海釣船做為掩護,到海上接駁從柬甫寨運毒船上的毒品,再轉運到國內販賣,至少有7人涉案,其中還有一名前蘭嶼分駐所所長李哲銘。全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判決7名被告5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而涉案的警官,法官考量他犯案後自白並協助案情調查,只判刑6年6個月。
==台東地方法院庭長 邱奕智==
李哲銘部分雖然參與
可是並不是最重要的角色
他在偵察審理中都有自白
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7條第2項的減刑規定
這起海上運毒案發生後,海巡署已加強各港口臨檢,尤其是春節期間會加強海岸巡邏。
==一三岸巡隊副隊長 賴志豪==
也增加客貨輪檢查密度
執行擴大威力掃盪
以及增派岸際巡邏的車次
台東地檢署也表示,這起運毒案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一審判決大多數被告刑責太輕,等接到判決書後會提起上訴。
記者 章明哲 台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