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空難 華航判賠50億日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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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3年發生在日本名古屋的華航空難,歷經將近十年的訴訟,今天名古屋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華航飛行組員有重大疏失,應賠償50億2600萬日幣給111位上訴的罹難者家屬,華航則表示尊重日本法院判決。
民國83年的名古屋空難,造成264人死亡、七人重傷,當時部分台籍與日籍家屬一同在日本控告華航,今天有了初步判決。名古屋地方法院認定,華航的飛行組員有重大疏失,駕駛有過失行為,因此根據每位上訴家屬的所得水準,判賠不同金額。最高賠償達1億7200萬日圓(約新台幣5470萬元),最少是1200萬日圓(約新台幣381萬元),華航總共必須賠償50億2600萬日圓。這次的判決是日本國內空難官司,賠償金額最高的一次,對此華航表示尊重日本司法,會由保險公司出面賠償。而走過將近十年的求償路,如今官司獲勝的消息傳來,家屬終於鬆了口氣。
今年四月名古屋空難家屬曾經出面抗議,華航對日籍與台籍罹難者有差別待遇,目前家屬還無法得知台籍罹難者的判陪金額與日籍是否有差異,他們表示會等代表律師回國後、進一步決定是否再上訴。公視新聞林珍汝馬台興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