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8萬元吸塵器 到府體驗即要求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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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新加坡商代理的吸塵器品牌,要價動輒七、八萬,還說送一些到府服務,不過也出現一些消費爭議,包含七天內不給消費者退貨退費等,最近屢遭消費者投訴。消基會台中分會指出,這是刻意規避台灣的消保法,讓消費者求助無門。
拿起又重又吵的吸塵器,張先生說,八月份花了八萬買下來,因為銷售人員推銷,這個吸塵器有五合一的功能,還標榜免耗材,不過只用一次就後悔了,但業者卻不給退。
投訴者張先生說,「一個家庭有三到四間的空間,那你變成說每一個房間你都要提上去,那這個整體上來講,有可能快十幾公斤了。」
還有人是在大賣場裡留了資料,業者打著免費到府清潔體驗的噱頭,結果一進了家門,拆了全新的機子,清潔後就要求消費者購買,如果消費者不願意,就拿出磨人的功力,耗上兩三個小時說服對方,還強調已經拆封,無法退貨。
投訴者黃先生表示,「免費體驗除塵蟎,那就讓他們到我們家除塵蟎這樣,然後當天他們就帶一台新的機台,現場就拆封。」投訴者詹小姐也說,「因為還要接著去接小孩,所以其實很倉促,然後他就一直跟我說兩千七不會很貴,然後就感覺一直給我很大的壓力。」
這款動輒七、八萬的昂貴吸塵器,在大賣場或臉書上作行銷,這群消費者共同的遭遇是,七天內發現產品不合用,業者不是不給退,就是設下重重關卡,也沒有退費爭議處理窗口。對此,消基會律師主張,買賣雙方的行為,應符合「訪問買賣要件」,適用消保法19條。
消基會台中分會律師李東炫指出,「免費到府清潔服務作為一個幌子,其實我後面整個就是準備銷售了,所以他們準備怎麼講、怎麼推、怎麼用,他們都有一套了。」
廠商則是透過臉書及LINE等通訊軟體回應,主張該商品無七天審閱期,但消基會台中分會指出,吸塵器業者的行銷行為,非消費者主動邀約,亦非不能退貨的三商品,目前光書面投訴就有二十件,語音上百件,未來將協助消費者成立自救會,來爭取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