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轉租新制今公布 二房東條款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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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包租業與房東、房客三方權益,消保處今天公布住宅轉租新制,也就是規範包租業向房東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的二房東條款,預計6月1日上路。
外地的上班族或學生常常會選擇在外租屋,為了保障包租業與房東、房客三方權益,消保處公布6月1日即將上路的住宅轉租新制,也就是規範包租業向房東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的二房東條款,其中在押金、水電費和修繕義務上都有明確規定。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祕書 陳星宏說,「要求我們業者制訂的定型化契約中,必須要記載在這個內容裡面,而他沒有記載的話,到法院訟爭的時候,這時候法官就可以引為說,視為是有這樣的內容記載。」
這份即將上路「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定租賃期間不得少於30日,也不得超過包租契約的租賃期間;也明定押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押金應在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交還房屋時返還;另外雙方可以相互約定水、電、瓦斯等費用要由何人負擔,且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房租及附屬設備損壞時,原則上由包租業負責修繕,若損壞可歸因承租人造成時,包租業不負修繕義務。針對終止租約規定,至於雙方約定提前終止租約,應於一個月前通知他方,若原出租人提前終止包租契約時,包租業應該在五日內通知承租人終止轉租契約,並且協助承租人優先承租其他租賃住宅。
陳星宏表示,「如果(約定)違反了我們,譬如說剛講的電費的一個規定的話,其實等於是違反了強制的規定,其實這個約定可能就是無效的一個規定。」
消保處強調,未來包租業者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契約條款無效外,最高將面臨「消保法」30萬元罰鍰。
外地的上班族或學生常常會選擇在外租屋,為了保障包租業與房東、房客三方權益,消保處公布6月1日即將上路的住宅轉租新制,也就是規範包租業向房東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的二房東條款,其中在押金、水電費和修繕義務上都有明確規定。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祕書 陳星宏說,「要求我們業者制訂的定型化契約中,必須要記載在這個內容裡面,而他沒有記載的話,到法院訟爭的時候,這時候法官就可以引為說,視為是有這樣的內容記載。」
這份即將上路「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定租賃期間不得少於30日,也不得超過包租契約的租賃期間;也明定押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押金應在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交還房屋時返還;另外雙方可以相互約定水、電、瓦斯等費用要由何人負擔,且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房租及附屬設備損壞時,原則上由包租業負責修繕,若損壞可歸因承租人造成時,包租業不負修繕義務。針對終止租約規定,至於雙方約定提前終止租約,應於一個月前通知他方,若原出租人提前終止包租契約時,包租業應該在五日內通知承租人終止轉租契約,並且協助承租人優先承租其他租賃住宅。
陳星宏表示,「如果(約定)違反了我們,譬如說剛講的電費的一個規定的話,其實等於是違反了強制的規定,其實這個約定可能就是無效的一個規定。」
消保處強調,未來包租業者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契約條款無效外,最高將面臨「消保法」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