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法庭判決公布前受訪 司法院稱陳志祥違法官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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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一案,再審獲得職務法庭判決罰薪一年,引起社會嘩然,但此案的受命法官陳志祥,卻在判決還沒完成對外公布前,多次接受媒體訪問,甚至表示陳鴻斌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司法院認為陳志祥違反法官倫理。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是陳鴻斌性騷擾案的受命法官,原本案件在3月8日宣判,判決書當天就應該交付法院書記官,但陳志祥卻在3月16日才交出,19日上午完成正本公布,並且在3月12日及3月13日,連續七次接受媒體訪問,大談案件,現在司法院認為這些違反法官倫理,將陳志祥送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這些在判決書沒有的言論,同時對於這個被害人造成可能不利的一種描述,那麼我們認為這樣的行為,確實已經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第18條的規定。」
由於陳志祥節目上表示陳鴻斌僅是試圖發展婚外情,言論充滿爭議性,之前就被法官協會要求自律。現在司法院除了將陳志祥送評鑑委員會之外,也會將外界疑慮的職務法庭組成做調整,更提升職務法庭制度,也要訂定法官發言準則,未來希望法官發言,能夠適當避免傷害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