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6歲以下不能補英文 補教業拉布條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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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台中舉行補習進修修法公聽會,數百家補教業者到場參加,還拉起抗議布條、因為新增條文,規定未滿六歲幼童、不能到補習班上英文課,補教業者認為、這是扼殺孩童的學習權。
六七百位的補習班業者拉著調抗議布條,在台中市大新國小校門口高喊他們的訴求,教育部下午在大新國小舉行研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第四場公聽會,修訂草案中的未滿六歲的幼童不能到補習班學習英文,也讓業者相當不滿。
==台中市補教事業協會理事長 盧明桂==
如果6歲以下
補習班不能上美語的話
那6歲以下的小朋友
家裡家境比較好的 可以請家教
可是家境不好的 他往哪裡去
==補習班英文老師 饒邦靖==
我們都知道小朋友的學習
如果他可以同時學習
很多國的語言的話
對他的 尤其是0歲到7歲
是他語言學習最好的時間
如果說他可以掌握這個
黃金學習時期
其實對他多語上面的訓練跟學習
我覺得是非常有幫助的
補教業者表示,草案中新增的第六條之一,規定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的幼童,只能辦理身體律動或藝術才能的補習課程,若違規最高可開罰30萬元,補教業者質疑,幼兒園強調雙語教學、聘請外師,教育部無法有效管理違規幼兒園,卻要限制補教業者,相當不公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強調,公聽會就是希望蒐集意見,沒有預設立場。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 黃月麗==
我們也希望透過公聽會
蒐集到更多的一個意見
包括是6歲幼兒
要不要進補習班等等
我們完全是開放式的
台中、彰化、南投、雲林數百家補教業者來參加下午這場公聽會,但過程中發生補教業者與幼兒園業者的口角衝突,補教業者甚至一度要退場抗議,所幸衝突未擴大,補教業者希望教育部能了解現實狀況,否則相關業者將無法生存。
記者 邱植培 賴世杰 台中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