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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女權 黎巴嫩廢除"性侵犯娶受害者免罪"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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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藉由和受害者結婚、免除刑責的法案,也在黎巴嫩修法廢除了。黎巴嫩國會16日通過提案,讓當地女權運動,往前邁進一步。不過目前仍有不少中東國家、和拉丁美洲等地,維持類似的法條。 黎巴嫩國會在16日通過刑法522條的修法提案,該項法條原本規定性侵犯和受害者結婚就可以免去刑責,形同以婚姻特赦性侵犯;去年12月由黎巴嫩行政與司法委員會的議員提案,經過近9個月的審查,16日終於拍板定案,正式廢除這條侵害婦女權益的法條。 ==黎巴嫩法務部長 賈瑞薩提== 我會主導評估相關法條 是否需要其他的修訂 在與其他女性民權團體商討之後 黎巴嫩在1940年代開始有刑法522條的規定,當時的觀念認為與性侵犯結婚,可以挽救受害人家族的名譽,許多受害女性為了門風被迫嫁給加害人。中東地區許多國家原本都有類似的法條,隨著人權團體的努力,包括埃及和摩洛哥,先後在1999和2014年廢除,約旦和突尼西亞也在日前跟進,但仍有不少的中東國家和拉丁美洲等地維持類似的法條。 ==黎巴嫩女權團體律師 丹妮爾霍瓦克== 我們恭喜黎巴嫩婦女 恭喜刑法522條的廢除 今後性侵犯不再有規避刑罰的空間 這項行動可說是政府與女權促進團體聯手出擊的一大成就,在黎巴嫩婦女事務部的支持下,女權團體從去年開始便舉辦一連串的示威,她們穿上沾血紗布的新娘禮服,象徵婚姻無法抹去性侵犯罪的事實。對女權團體而言,刑法522條的廢除只是開始,和未成年少女性交與童婚有關的刑法505和518條,將是她們努力的下一個目標。 記者 張淑芬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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