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鼓勵公共工程用底渣 估省1成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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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渣違法傾倒事件層出不窮,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轉爐利用報告",鼓勵公共工程使用底渣,預估未來工程經費可降低一成,但環保團體表示,過去就有底渣回收再利用政策,20年來都是假的,如今新制上路,底渣依舊列為一般廢棄物,罰則輕,要杜絕隨意掩埋不容易。
去年底全國最大焚化爐底渣再利用業者,在台南市多處魚塭,違法傾倒重達十四萬多公噸,未經處理底渣,還向許多縣市詐領處理費,金額高達三億八千多萬。避免事件重演,並落實循環經濟政策,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轉爐石及底渣循環利用報告",鼓勵公共工程使用底渣,預估未來工程經費,可降低一成.
==環保署長 李應元==
這個在地化的處理是第一優先
供料是由相關的環保單位
如果大家都按照這個規定去處理
這個一年90萬噸的底渣
幾乎會不夠使用
==行政院發言人 徐國勇==
要請經濟部及環保署督導
各產出機構全程管理 落實資源化
產品可溯源追蹤的履歷制度
過去底渣回收再利用,無法溯源追蹤,不法業者鑽法律漏洞隨意掩埋,行政院表示,未來有關轉爐石及焚化爐底渣使用過程,要從源頭管理,流向與品質將同步管控,以確保未來工程品質和環境安全。不過,環保團體認為,究責機制業要建立,才能讓監督單位,徹底管控底渣流向。
==看守台灣秘書長 謝和霖==
這20年來的底渣再利用
這些底渣都到哪裡去了
承辦的人到底要負起什麼樣的責任
我覺得環保署應該去說清楚
那我覺得如果說 責任不夠重的話
可能很多的環保局人員
還是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環保團體表示,環保署還是將底渣列為一般廢棄物,隨意丟棄掩埋,罰則最高6000元,恐怕業者罰不怕,改列為事業廢棄物,罰則加重雙管齊下,才能杜絕隨意掩埋事件再發生。
記者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