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不允許 教師組工會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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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有教師團體積極推動組工會,但是因為法令的限制,一直有很大的爭議和困難。一般的觀眾也許會問,老師們為什麼一直堅持要組工會?有沒有工會對他們有什麼影響呢?我們來看以下的報導。
去年928將近十萬名教師走上街頭,他們除了要尊嚴,還要爭取組工會的權利。
萬人遊行後,全教會一方面與教育部修訂教師法與施行細則,規定教師組織定位與協商等權利,另一方面也從修正工會法第四條著手,要讓組工會有法源依據,只不過一年下來進展卻不大,因為今年9月9號才公布的施行細則,12月4號在立院遭到廢止與退回,工會法中教育事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的規定也沒有修正。
沒有法源依據,全國教師工會還是在上週六宣布成立,這些老師認為,工會法第四條規定的教育事業員工不等同教師,而且大法官會議81年也裁定教師不是公務員,因此以違憲的法條限制教師組工會不合理。
申請工會的文件現在在勞委會,但勞委會還沒回應,老師們說,政府再不給答案,將在明天召開的全球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組織年會上,讓世人知道這樣的情況,公視新聞林曉慧王興中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