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開車門導致車禍 最高可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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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開關車門肇事的車禍案件頻傳,立法院三讀通過關的修正案,未來汽車駕駛或乘客未依照規定,隨意開門導致車禍,將會被罰1千200元到3千600元。
紅色轎車路邊臨停,駕駛突然打開車門,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連人帶車摔到快車道,結果後方緊跟一輛貨車,來不及剎車,直接輾過,騎士當場死亡。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 張舜清==
目前雖然道安規則有規定
但是並沒有罰則
因為這樣車禍案件屢見不鮮
希望修法去提醒乘客
注意到開啟車門時
要注意車外的路況
為了降低不當開車門事故發生率,立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汽車駕駛或乘客,下車開門前未依規定,注意後方來車而肇事,將處駕駛人1200到3600元罰鍰。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 張舜清==
不管是自用車或是營業車輛
駕駛要提醒他的乘客
在下車之前要去注意
要進行所謂兩段式的開啟車門
根據警政署統計,汽車駕駛或乘客因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的案件,光是去年就有發生3233件,其中還造成5人死亡。而這次修正條文也規定,計程車駕駛人、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如果已盡告知義務,但乘客還是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將處罰乘客。
記者 王柏文 陳昌維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