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長任內舉債過多 劉政鴻被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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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通過彈劾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以他任內違法舉債,甚至挪用災後補助款,導致財務危機,監委還查出苗栗縣在101年,連續施放29天國慶煙火,一口氣花掉3.74億,全都用縣款支付,劉政鴻將被移送公懲會。
面對苗栗縣的財務危機與爭議,監察院昨天以11比1票數,通過彈劾前苗栗縣長劉政鴻案。監委表示,劉政鴻任內期間無視財政惡化,舉債過多,超過法定權限,認定有嚴重違失。
== 監察委員 劉德勳 (105.10.6) ==
在他的任期內
針對苗栗縣財務狀況
我們認為說
產生惡化很難處理的狀況
監察院調查發現,在劉政鴻任內,明知財政有問題,卻在97年擴張歲出,在97年到103年間,苗栗縣歲入歲出短絀,合計金額高達361億,平均每年財務缺口就有51億,收支不平衡,還要求各局虛列預算彌補缺口,同時還發現劉政鴻擅自挪用災害補助款的情況。
==監察委員 高鳳仙 (105.10.6) ==
他竟然去挪用了災害補助款
應該是緊急需要的
他就把它挪用
同時呢又去調借社福基金
對於被彈劾,劉政鴻並未出面回應,僅透過聲明稿表示遺憾,認為自己在擔任縣長9年的任期,員工薪資和工程款項都有按時給,所以問心無愧,希望監察院能再詳查。而現任縣長徐耀昌則表示,尊重監院調查權。
==苗栗縣長 徐耀昌==
對於彈劾案前縣長的事
我們還是給予尊重
畢竟監察院有調查權
以後是不是會移送公懲會等等
我們會給予尊重
目前劉政鴻已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未來可能不得再任公職、退休金也可能被取消,甚至罰鍰。
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