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公務車上下班 大林鎮長夫婦涉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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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大林鎮長黃貞瑜夫妻倆人,涉嫌利用汰換環保稽查車機會,佔用公務車上下班,嘉義檢方認定涉嫌貪汙,將兩人起訴,不過,鎮長自認只是疏忽,以貪汙罪名起訴太過沉重
嘉義縣大林鎮長黃貞瑜和丈夫李豐全,遭人檢舉佔用公務車,嘉義檢方偵辦指出,當時任職縣府的李豐全,利用2012年汰換鎮公所環保稽查車的機會,非法使用公務車上下班,而大林鎮長黃貞瑜也被指控,在汰換環保稽查車時,指派當時擔任課員的男友李豐全驗收,驗收後未交給鎮公所,反而私人佔用,兩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遭檢方起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蔡英俊==
兩人共詐取油料費
總共有新台幣10萬8080元
並圖得汽車的保養維修費
保險費用等費用
總共51萬9681元
不過,鎮長出面表示,貪汙罪名太過沉重,坦承是疏忽並非刻意佔用。
==嘉義縣大林鎮長 黃貞瑜==
我的先生的確有
公私不分的狀況下
去誤用所謂的公務車
就是這三年誤用這四萬多塊
我覺得這是我們疏忽的地方
也是我們該接受面對錯誤的地方
另外,南巡局62岸巡大隊也傳出弊端,曾任大隊長的王倫俊,涉嫌透過負責採買的分隊長吳哲遠,從伙食經費挪用款項,2015年底海巡單位主動檢舉,經過五個月追查,屏東地檢署將兩人起訴。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楊婉莉==
自去年1月起
每個月從伙食團經費
挪用新台幣二萬元
並取得陳姓廠商
所開立之不實收據辦理核銷
因而詐取共計新台幣16萬元
兩人涉嫌詐欺、偽造文書和違法商業會計法,經檢方訊問後,認為沒有羈押必要,11號凌晨分別以30萬和5萬元裁定交保,南巡局並將王倫俊記兩大過處分,吳哲遠記1大過,調離現職配合偵辦。
記者 嘉義/屏東 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