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增"沒收"專章 防黑心廠商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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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黑心廠商蓄意脫產,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的「沒收」專章,未來無論是個人、企業、法人等,只要犯罪而來的不法所得,在官司還沒定讞前,司法單位仍可單獨宣告沒收,新法將在明年七月上路,像是拉法葉軍火商汪傳浦轉給子女的上百億贓款,將能追討回來。
前年大統長基違法販賣混油,大賺黑心錢,獲利超過18億,檢方聲請沒收這些不法所得,卻遭最高法院以大統長基公司,不屬於自然人給駁回,引起爭議,不讓不肖商人再有漏洞可鑽,現在立法院修法,三讀通過刑法的「沒收」專章,將擴大沒收的對象,未來檢察官也能對「法人」和「非法人」團體,沒收不法所得。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包括第三人
自然人跟法人等等在內
就要追奪他的不法利得
也就是說它不限於被告所有
和舊制相比,這項「沒收」專章具有獨立性,在案件還沒定讞前,司法單位就能單獨宣告沒收犯罪利得,防止不法企業蓄意脫產給第三人,另外,針對已死亡的犯罪者在海外資產,也可追訴,因此,像軍火商汪傳浦移轉給子女放在瑞士的贓款,也可望討回來。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對他的子女
或者他另外放在第三人的財產
也可以法院來聲請專科沒收
瑞士銀行那邊的話
有法院裁判 他們就可以返還
要讓黑心商人,能夠吐出不法所得,刑法的「沒收」新制,將在明年七月份上路,受到矚目的頂新混油案,屆時如果還沒定讞,就能夠適用。
蔡慧玲 邱福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