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通報破百 隱瞞不報將罰款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到目前為止,台灣罹患SARS的通報病例累積到105人,可能病例今天也增加到15人。值得注意的是,第14和第15名可能病例,都是在發病後,搭機返台。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民眾,不要故意隱瞞病情,否則,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罰款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衛生署說,新增的第14和15名的可能確定病例,都是在大陸就已發病。第14名病例,是一位44歲,住在台中縣的男性。3/30拖著病體,搭乘國泰航空CX402從香港返台。而第15名可能的確定病例,則是先在北京就醫後,在3/28搭乘泰國航空TG635,從漢城返台。這兩個航班,分別載有227和86名的台籍旅客。由於,SARS在發病後B傳染力強,因此,衛生署正追查聯絡同機旅客。
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民眾在發病後,必須在當地醫院治療,減緩症狀後才能上機。不過,由於目前大陸和香港的出境防疫檢查標準不一,因此,除了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可以針對隱瞞疫情的民眾,處以新台幣6-30萬元外,衛生署也正考慮,發放耳溫槍給防疫的地勤人員,盡可能讓防疫工作滴水不漏。
公視新聞洪蕙竹郭俊麟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