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修正三讀 延外籍看護在台年限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在台工作期限,從目前12年延長到14年。
因為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資滿15年,可以請領年金,因此,這次修正只把外籍看護工的工作年限,延長到14年,而且延長工作年限、只限目前全國21萬的家庭外籍看護工,其他像是產業外勞、外籍家庭幫傭、機構聘請的外籍看護都不適用,一樣維持最長工作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