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日本進口食品 需檢附證明.輻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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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天起,凡是日本進口的食品都必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及輻射檢測報告,否則不得進口,雖然日本官方不滿還揚言要提告WTO,不過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姜郁美再次強調,明天新制會如期上路,只要業者拿得出雙證明日本食品就能進口。
貨架上擺滿各式各樣的日本商品,是不少台灣消費者喜愛的零食和飲料,不過從15號、週五起,我國將實施新的邊境管制措施,凡是從日本來的食品、通通必須檢附證明,否則不得進口,這對專賣日貨的零售商而言,根本不知道,來自日本的貨、還能不能進得來?
==日本食品零售商 陳湰璿==
我們公司目前大店來講的話
品項大概會接近1萬多種的品項
只是說這個食品的話
大概會佔到15%到20%
所以這其實對我們來講
其實算是一個蠻大的佔比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為確保食品安全,從15號起,除了日本福島等五縣市的食品禁止進口,其他地方生產的食品要進口台灣,都必須出具產地、並註明至都、道、府、縣;另外從東京都和靜岡等特定地區,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三大類,超過800項的高風險產品,則是還須附上輻射檢驗證明才能進口。
==食藥署署長 姜郁美==
明天離開日本的商品 港口的
所以要是船運的話
應該是三天後(抵台)
食藥署強調,產地證明必須由官方或地方認可的機構出具,輻射檢測也必須是經國際認證的實驗室完成,雖然日方透過媒體表達抗議,但食藥署表示,我方實施這項新政策的立場、不會改變,拿得出雙證明文件的日本食品,才能進口。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