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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包包家用精製食用鹽,全來自國營事業大廠"台鹽"所製,日前遭台南市衛生局查出,台鹽在去年,進口3萬7千多噸天然粗鹽,並以非食品號列分批報驗,疑似為了躲避關稅,食藥署認定,台鹽已違反食安法規,將祭出重罰,
==食藥署北區管中心秘書 謝宜芳==
台鹽辦理輸入
產品申報不實的情事
已經違反了食安法
第30條第一項的規定
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
3百萬元以下罰鍰
台鹽便宜行事申報不實已違法,主要是為了可免繳1%關稅,為此台鹽總經理劉中行特別在證交所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台鹽從澳洲進口的食用粗鹽,都用於製程,鹽品原料非工業用鹽,絕無食安疑慮,
==台鹽總經理 劉中行==
不是食品安全的問題
依照食安法第30條
第一項的規定
應該是不屬於
申請查驗的標的
所以台鹽公司才沒有用
食品來報關
造成跟主管機關之間
對法令的認知有差異
只是台鹽屬於國營事業,卻帶頭鑽法令漏洞實在不應該,另外外界也認為台鹽進口天然粗鹽製成食鹽,違法報驗恐怕已行之有年,相關主管單位應嚴格來查辦。
記者黃立偉 張國樑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