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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繳清罰金 黃世銘免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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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為洩密案今年2月被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黃世銘今天上午悄悄到士林地檢署繳交45萬7000元後離去,免除牢獄之災。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指控,在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疑涉司法關說案時,先向總統馬英九報告,今年2月,被依洩密罪、違反通保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合併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位被判刑定讞的檢察總長。因為戶籍地的關係,士林地檢署今天傳喚他到案執行,黃世銘一大早就前往報到,繳完45萬7千元罰金後,迅速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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