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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樓外廣場 擬辦活動須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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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最後一天,101大樓外的廣場上,一早就聚集法輪功的學員,頂著大太陽發送傳單。但有鑒於廣場四周常有抗議跟衝突發生,101決定要將這片開放空間,改為「休閒藝文表演場地」,未來舉辦活動,不只要先提出申請,某些特定行為,也不能出現。 ==101發言人 劉家豪(聲音來源)== 他拿的標語的尺寸 他的路線 他的放置的位置 如果有妨礙到任何 進出的動線跟行人的話 我們一定會處理 只要有任何噪音 或者是違反這些情事 我們就會報警 這項消息一宣布,固定在這裡進行活動的團體,也立刻表達了擔憂。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 張錦華== 雖然它(開放空間)好像是101的 但是它已經約定 成為一個公共空間 我們絕對不會申請 我們不會去跟 違法的一個私下命令 一個規則 去做任何配合它 去做任何申請的動作 不過,因為101周邊的開放空間,地上權歸101所有,台北市政府也無法介入,僅能站在輔導的立場,希望101可以尊重多元聲音與民主價值。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長 簡余晏(聲音來源)== 我們也希望 任何管理辦法 都能夠符合憲法刑法 以及社會秩序法的精神 也尊重整個台北市 這個自由多元的民主形象 雖然目前規定尚未出爐,詳細的規範範圍也還不清楚,但101表示,101是私人商場,抗議活動應該要到政府機關陳情,未來若要申請,理由也要合情合理。 記者 李威撰 陳昌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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