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指控"寶雅" 賣過期改標商品

拆開這一隻全新的彩色筆,標籤上寫著保存期限到2014年10月,但撕下標籤發現底下的保存期限只到2011年10月1日,明顯是改標重貼,另外這盒假睫毛也有相同狀況,原本的製造日期被新的標籤覆蓋,讓保存期限又延長了好幾個月,這名曾經任職寶雅的李先生表示,自己在任職期間就是負責期限稽查,結果發現賣場有不少過期改標商品。 ==寶雅前員工 李世新== 我在(公文)右下角寫說 依法處理 就是希望老闆 能夠把廠商送去法辦 可是老闆就是說5000塊和解 李先生表示,自己因為檢舉商品,得罪公司被調部門後來離職,他懷疑公司沒有將改標商品退給廠商,離職後跑到各家門市購買商品,發現有24樣過期改標商品,對此寶雅生活館回應,只要稽查到改標商品,公司都有下架回收,他們不清楚李先生的商品來源,也保證目前賣場販售的商品絕對沒問題。 ==寶雅發言人 陳俊材== 他不是在我們商品部門 他並不清楚人家怎麼處理 他才會誤會以為 他以前做的事公司都不處理 (商品)是他自己單方面 提出來而已 所以我想我們也無法... 只知道目前在我們 賣場上的東西都是OK的 寶雅生活館回應,將保留法律追訴權,而李先生也表示握有和寶雅生活館的公文往來,已經向法院提告,雙方將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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