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豐食品過期品加工改標 負責人判刑

黃千容 王龍韜 /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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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政豐農產,曾獲有機產品認證。2016年被檢警及衛生局查獲,對過期的五穀商品進改標,一律以出貨日起算1年為有效期限。過期長蟲的商品,用磷化鋁除蟲後再販售。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廖姓業者及妻子犯行惡劣,依加重詐欺罪兩人各判6年及3年有期徒刑。

衛生單位及檢警人員在政豐食品的倉庫內,查獲大批的過期五穀食品,有些已經發霉長蟲的,還用磷化鋁薰蒸。從2008年到2016年,把過期食品改標,一律以出貨日起算一年為有效期限,還以有機食品的名義,賣到大潤發、愛買、全聯等賣場。台中地院一審依加重許欺罪,將廖英舒、陳幸蕙夫婦分別判處6年及3年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庭長林源森說:「主要是沒有辦法確認,它的來源是否有過期,所以一律改成沒有過期的商品來販賣給消費大眾。使得廠商跟消費者沒有辦法確認所購買產品的品質,導致消費市場混亂。」

政豐公司工廠設於大肚區,販售黑豆、紅豆、黃豆、黑糯米等五榖雜糧、南北貨,用這樣的手法,8年內賣出超過587公噸的雜糧,獲利5749萬餘元。其它10名員工坦承犯行,獲判緩刑。醫師指出,長時間食用過期五穀雜糧,有傷身疑慮。磷化鋁除蟲,由於屬揮發氣體,對人體為害相對較小。台中慈濟醫院急診室主任李冠儀表示,「過期的一個五穀雜糧的一個食品,吃了之後會不會因為它,比如說會有發霉一些問題造成腸胃不適的一個狀況。磷化鋁這個部分,真的揮發性非常的強,一般民眾要接觸到過量磷化鋁這樣的狀況,基本上是微乎其微啦。」

台中地方法院指出,廖姓業者夫妻擅自改標行,否認為害食安,所涉犯行有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加重詐欺取財及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從事改標的10名員工分別判處8個月到1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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