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撞死人 一審判最高刑責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今年3月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一名22歲林姓大學生,被有酒駕前科的男子徐暐傑開車撞死,而且徐男當時又是酒駕,酒測值高達0.51。由於徐男早就因之前的酒駕被吊扣駕照,卻不引以為戒,不只再度酒駕,還撞死人,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他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賠償1000萬元,創下台灣司法史上,酒駕致人於死的最高刑責。
對著鏡頭深深一鞠躬,林爸爸心裡很感激,因為就讀大學的獨生子林育寬,在今年3月被人酒駕撞死,被告徐暐傑卻在20萬交保後就沒再露面,終於法院一審判決,判被告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林爸爸==
我們很感謝就是說
法官做出這個宣誓
他能嚇阻社會大眾
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
希望酒後不開車
它不是一個口號
它是一個行動
當時林育寬的機車被撞到變形,被告酒測值高達0.51,也早就已經因為酒駕前科被吊扣駕照,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因此特別加重其刑,酒駕致死就判了8年6個月,肇事逃逸則判刑2年,創下司法史上酒駕致死的最高刑責。
==聲音來源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施柏宏==
一般量刑法定刑並沒有那麼重
是102年把酒駕致重傷致死
加重處罰之後
本院應該這件是
判得比較重的新案例
雖然去年就已經修法,但就連當時社會矚目的葉冠亨,害死三條人命,也只判6年,關注酒駕問題的民間團體認為,這個判決很有指標性意義。
==聲音來源 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祕書長 王幼玲==
最高十年
他已經也判到8年半了
所以我們覺得它有一個
指標性的意義
去警示說酒駕的人不能僥倖
酒駕關懷協會表示,除了對酒駕者加重刑責,希望政府也能追加賣酒店家的責任,仿效國外,從飲酒做管制,台灣酒駕車禍將能更為減少。
記者 王介村 孟昭權 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