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年齡降至18歲? 內政部:須經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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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的參政權利,愈來愈受到重視,目前有不少朝野立委都提案,建議將投票年齡從20歲調降到18歲。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內政部支持,不過投票年齡的母法是憲法130條,還是必須透過修憲程序。
太陽花學運發生,讓外界更加關注年輕人參政的權利,是否將選舉年齡從20歲調降到18歲,也引起討論。內政部長陳威仁19號在立法院表示,擴大參政權讓年輕人享受投票權利,內政部抱持支持態度。
==國民黨立委 紀國棟VS內政部長 陳威仁==
要把20歲酌予降低
我想是對的一個方向
我們也支持這樣的一個方向
只不過是這因為是在
憲法層次規定的範圍
恐怕還是要回到憲法去研修
對啊
目前全球有162個國家,規定18歲成年就有投票權,韓國則規定19歲,日本也正推動18歲享有投票權的修法,國內朝野立委也難得有了初步共識。
==民進黨立委 李俊俋VS內政部長 陳威仁==
年齡的降低的部分
我不是不贊成
只是說它是憲法層次的問題
因為憲法裡面有規定
對嘛 那現在其實也有修憲的規定
已經提出來了
如果說修憲 我贊成
中選會也表示,對降低選舉年齡樂觀其成,但因為選舉權的母法是憲法130條,因為牽涉到修憲,民進黨立委已開始連署修憲提案,只要1/4立委連署,3/4立委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並交由全民複決,即可通過。一旦選舉年齡從20歲降低到18歲,預估將增加近65萬人擁有投票權。
記者 李曉儒 林志堅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