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部落客推薦 衛福部擬嚴管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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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王麻辣鍋/宣傳誇張,連累/害到誰?好吃哪裡/網路po介紹/他們,現在見/網路、電視/吃棒哪裡/宣傳介紹/增多,但/衛福部/食藥署/認為,電視網路/介紹哪來,店/賄賂/幫忙宣傳/是,如果發生,一起負責要,人民聽到生氣,認為/政府/針對我/胡來,店/貪污/違法抓要,網路吐露自由/困住/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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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王麻辣鍋廣告不實風波,讓曾經寫文章推薦的美食部落客也中槍!有越來越多美食部落客或美食主持人,在網路或節目上公開推薦美食,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認為,有些部落客或主持人是接受廠商委託代言,因此這些人推薦美食,應該要負連帶責任,不過卻引發部落客不滿,認為政府搞錯對象,應該去防堵黑心業者,而不是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
-2大方在部落格發文表示
自己是「舌頭笨」
還說願意「90度彎腰道歉」
-2這位在網路有超過6千萬人次點閱
的美食部落客
-2因為曾經推薦鼎王麻辣鍋
但實際上業者卻是廣告不實
-2日前他公開向網友道歉
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認為
-2有些部落客或主持人
是接受廠商委託代言
-2因此這些人推薦美食
應該要負起代言人責任
==食藥署署長 葉明功(R)==
-2這一部份的話
我們會成立稽核隊
-2從網路從電視節目上監錄側錄
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開罰
那原則上也會採一案一罰
-2不過 有美食部落客認為
食物好不好吃 口感如何
-2本來就很主觀
如果連這些都不能寫
就跟限制言論自由沒兩樣
-2因此建議政府應該去想辦法
防堵黑心業者
-2而不是把矛頭對準他們
根本是搞錯對象
==美食部落客 費奇==
-2美食本來就是口耳相傳
就是大家透過自己的嘴巴
-2去認為說哪個是好吃
哪個是不好吃
-2因為味覺本來就是
很主觀的一個器官
-2你要怎麼去認定說
好吃跟不好吃
難道要做成有個國家標準嗎
-2食藥署表示
依現行法令規定
-2非公眾人物代言食品
涉及廣告不實
-2將處代言金額的10倍以內罰鍰
但如果是藝人等公眾人物
-2就必須和廠商同樣罰則
處4到400萬元
-2但至於部落客是否屬於公眾人物
還必須召開專家會議才能認定
-1
記者賴淑敏 徐啟峰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