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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部落客推薦 衛福部擬嚴管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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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王麻辣鍋/宣傳誇張,連累/害到誰?好吃哪裡/網路po介紹/他們,現在見/網路、電視/吃棒哪裡/宣傳介紹/增多,但/衛福部/食藥署/認為,電視網路/介紹哪來,店/賄賂/幫忙宣傳/是,如果發生,一起負責要,人民聽到生氣,認為/政府/針對我/胡來,店/貪污/違法抓要,網路吐露自由/困住/不能。 ) ======== 鼎王麻辣鍋廣告不實風波,讓曾經寫文章推薦的美食部落客也中槍!有越來越多美食部落客或美食主持人,在網路或節目上公開推薦美食,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認為,有些部落客或主持人是接受廠商委託代言,因此這些人推薦美食,應該要負連帶責任,不過卻引發部落客不滿,認為政府搞錯對象,應該去防堵黑心業者,而不是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 -2大方在部落格發文表示 自己是「舌頭笨」 還說願意「90度彎腰道歉」 -2這位在網路有超過6千萬人次點閱 的美食部落客 -2因為曾經推薦鼎王麻辣鍋 但實際上業者卻是廣告不實 -2日前他公開向網友道歉 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認為 -2有些部落客或主持人 是接受廠商委託代言 -2因此這些人推薦美食 應該要負起代言人責任 ==食藥署署長 葉明功(R)== -2這一部份的話 我們會成立稽核隊 -2從網路從電視節目上監錄側錄 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開罰 那原則上也會採一案一罰 -2不過 有美食部落客認為 食物好不好吃 口感如何 -2本來就很主觀 如果連這些都不能寫 就跟限制言論自由沒兩樣 -2因此建議政府應該去想辦法 防堵黑心業者 -2而不是把矛頭對準他們 根本是搞錯對象 ==美食部落客 費奇== -2美食本來就是口耳相傳 就是大家透過自己的嘴巴 -2去認為說哪個是好吃 哪個是不好吃 -2因為味覺本來就是 很主觀的一個器官 -2你要怎麼去認定說 好吃跟不好吃 難道要做成有個國家標準嗎 -2食藥署表示 依現行法令規定 -2非公眾人物代言食品 涉及廣告不實 -2將處代言金額的10倍以內罰鍰 但如果是藝人等公眾人物 -2就必須和廠商同樣罰則 處4到400萬元 -2但至於部落客是否屬於公眾人物 還必須召開專家會議才能認定 -1 記者賴淑敏 徐啟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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