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摻偽 最重關五年.罰八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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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天初審食管法修正案,加重懲罰不法業者,未來若食品攙偽,廠商若沒被起訴,最高罰鍰可達5000萬;被起訴,負責人最高刑責為五年,廠商恐面臨10倍,就是8000萬高額罰金,犯罪所得利益也會被沒收。 另外,若產品標示不實或是廣告不實,最高罰則從20萬提高到400萬元。而備受關注的食安基金與窩裡反條款的檢舉獎金比例,因為尚有爭議,因此保留送交協商。在油品邊境管制啟動後,昨天被驗出含銅葉綠素,從西班牙進口的8000公斤橄欖粕油,則會被退運或銷燬,並不會流入市面。
